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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科林1:科林中欧体育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风险分析的报告

作者:admin 时间:2023-06-29 09:49:31 点击:

  中欧体育根据《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公告》,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林环保”、“公司”)股份将于 2023年 6月 3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依据有关规定主办券商须在公司股份在退市板块挂牌前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揭示公司所存在的投资风险,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科林环保主办券商,特此发布本分析报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科林环保尚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本报告仅依据科林环保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2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和相关公告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并向投资者揭示存在的主要投资风险,不构成对科林环保的任何投资建议。

  生产销售:环保除尘设备、过滤材料、配件及自控系统,物料输 送机械、通用机械、冶金设备、垃圾焚烧炉、机电成套设备,压 力容器,脱硫脱硝技术装置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境内外环境工程

  设计、咨询、建设、设备及钢结构件制造安装及工程总承包、设 施运营管理和相关环境检测;对外投资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五金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 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根据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显示,科林环保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导致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公司尚未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信息存在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差异较大的可能,该投资风险分析的报告无法保证以下所述经营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可能无法反映公司投资风险的完整信息,提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光伏政策及流动性紧张等多种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 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2020年度仅靠自持电站维持自我造血,主要集中精力处理因债务违约及流动性紧张造成的诉讼及持续经营问题,暂未开展 EPC工程业务及新业务。针对近年业绩持续下滑,公司董事会深刻剖析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全面重新梳理公司业务运营模式和策略,坚定公司战略转型的改革思路。

  公司于2020年12月引入战略投资者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 1月变更控股股东中欧体育、实际控制人。在新一届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及资源赋能下,坚定战略转型,以扭亏为盈为首要目标,同时布局新业务,建立着眼于转型发展的内外部能力和资源体系。公司逐步启动了新业务的实施工作,相继成立了上海卓利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4月 22日、2021年 6月 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易有乐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有乐”)(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 6月 18日、2021年 7月 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有乐优选(海南)商贸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 2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并陆续开展相关业务。

  2021年公司新业务主要以易有乐作为实施主体,2021年上半年开始启动并初步完成了团队建设、IT技术研发、供应链体系资源对接等工作,在大力投入研发的同时,公司也持续完善专利布局以充分保护核心技术,为业务开展及未来新业务的拓展搭建了坚实的底层基础。通过逐步夯实新业务开展的底层基础,紧密围绕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易有乐下半年陆续展开相关业务的洽谈及实施,核心业务围绕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供应链服务及电商板块展开。

  技术研发及外包业务客户集中度高,2021年实现收入约 6,270.75万元。主要为客户提供电商平台技术服务中欧体育、大数据分析平台及配套模块开发、店铺陈列展示方案策划设计、短视频定制等内容。技术研发及外包业务是基于易有乐成熟的 SaaS技术平台,结合客户需求及多样化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技术层面的可行性研究、产品设计及研发计划、以及生产环境下的高并发性能测试方案等,并持续提供平台技术服务和运营支撑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客户较为分散,订单需求发生频次高、业务周期短、单次服务金额较小,存在单个客户对应多个订单的情形。易有乐为客户提供内容推广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内容制作、数据分析、媒体平台推广、投放优势分析、成本预估、方案制定、行业数据支持、运营优化等。报告期内易有乐关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实现收入约 7,527.26万元。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是基于大数据分析,为广告主提供营销策略制定、创意策划与素材制作、媒体资源整合、数据追踪分析、短视频定制、投放优化等一站式服务。易有乐具备技术研发及大数据分析能力,能够为各类广告投放方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广告投放提供投放策略制定服务,提高广告投放的效率和效果。

  报告期内,古县电站作为公司的自持电站,装机容量 30兆瓦,报告期内,电站发电量 3717.504万 kWh,实现电费收入 2921.50万元,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菏泽电站和山南电站已与意向收购方签署出售协议并逐步交割。

  以下数据来源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其中,期初指 2021年 1月 1日,期末指 2021年 12月 31日,本期指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注]2016年 5月 18日,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将母公司拥有的全部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原子公司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林有限)于 2016年 5月 31日签订《资产划转协议》,约定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划转日起转移至科林有限;另外 2016年 12月 20日公司与科林有限在原有资产划转协议基础之上签订补充协议中欧体育,约定对于因客户原因未同意变更执行单位的合同中欧体育、应收款等,双方继续按照《资产划转协议》中对相关权利、义务责任的约定执行。

  根据《资产划转协议》和补充协议,划转日后公司账面应收账款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均由科林有限承担,公司在收到代收款项后才支付给科林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坏账风险,因此公司未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注 1]:科林环保于 2017年 2月与菏泽三锐签订《2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9126万元,其中:菏泽三锐与大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金额 85,561,934.11元,未融资租赁部分 5,698,065.89元;科林环保与大唐融资签订保证合同为菏泽三锐融资租赁款具有担保责任。于2017年底-2018年收回融资租赁款项 8000万元,未回款 5,561,934.11元;即科林环保应收菏泽三锐工程款 1126万元。鉴于菏泽三锐公司与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签订了《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菏泽三锐公司 100%股权。且约定“菏泽三锐公司解除保证合同与资料交接工作后向科林环保支付 406万元”。截止 2021年 12月 3日,科林环保应收未收菏泽 720万元。

  根据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21年签订的《五方协议-上海大唐退出方案的确认》,科林环保解除对菏泽三锐融资租赁款的担保责任。故科林环保本期转回应收坏账准备 4,854,740.53元,转回其他应收坏账533,940.84元。上海科凛转回应收坏账准备 91,081.58元。菏泽三锐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债务收回的可能性较大,2021年度按照账龄重新计提坏账,其中:科林环保计提应收坏账 144,000.00元,计提其他应收坏账 185,050.67元;上海科凛计提应收坏账 54,766.70元。

  [注 2]:集达电力与四川明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就宁夏红寺堡马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签订了《宁夏红寺堡马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 650万元。2018年 4月,明耀电力拟对合同中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变更减少,经双方核定变更减少部分工程金额为 100万元,实际执行合同结算金额为 550.0546万元。

  根据《宁夏红寺堡马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夏红寺堡马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为 645.6016万元。根据集达电力公司、明耀电力公司、上海同光服饰有限公司于 2021年签订的《协议书》,协议约定明耀电力将欠集达电力工程结算款 645.0616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上海同光服饰有限公司;上海同光服饰有限公司同意于 2021年 4月 30日以前一次性向集达电力清偿,由重庆新洁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代收。经查验,工程结算款 645.0616万元分别于 2021年2月 26日、2021年 3月 1日、2021年 3月 2日、2021年 4月 23日转入重庆新洁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故集达电力本期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228,008.00元。

  [注 3]: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科林环保对迁安市瑞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开元评咨字【2020】010号》,截止 2019年 12月 31日,评估的科林环保对迁安瑞安的债权金额(不含融资租赁部分)为 12,805.65万元,评估可收回价值 5100万,即科林环保对迁安瑞安应计提的坏账金额为 7,705.65万元(债权金额-评估可收回价值)。坏账分配按照科林环保账面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原值占总债权比例来分配。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科林环保拟了解迁安市瑞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偿债能力涉及的迁安市瑞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价值分析报告》,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评估的科林环保对迁安瑞安的债权金额(不含融资租赁部分)为 13,413.26万元,评估可收回价值6,729.13万,即科林环保对迁安瑞安应计提的坏账金额为 6,683.13万元(债权金额-评估可收回价值)中欧体育。则本期科林环保应转回迁安瑞安坏账准备金额为 1,022.52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值,按照可转回坏账金额 1,022.52万元的 60%确定本期应转回坏账金额;即 600万元(取整数)。其中:应收账款转回坏账金额514,4314.83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金额 855,685.17元。

  根据科林环保于 2017年 2月与西藏山南签订《隆子县 50兆瓦光伏华电项目一期 20兆瓦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9,910.20万元;截止 2020年 12月31日,西藏山南应付未付科林环保合同款 9,847.20万元。集达电力与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公司)于 2017年 2月签订了《隆子县 2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西藏山南应付未付本公司的合同款 10,590.00万元;其他应付未付本公司往来款12,509,180.87元。上海科凛与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公司)签定了《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源隆子县 50兆瓦(一期兆瓦)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和综合嫩会员增值服务委托合同》以及 2019年 8月 30日签订《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源 2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和综合能源增值服务委托合同》,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西藏山南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应付未付被审计单位合同款金额为 519.5万元。

  鉴于西藏山南公司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1年9月 28日签订了《西藏山南隆子县中伏源新能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西藏山南公司 100%股权。根据科林环保、集达电力、上海科凛与西藏山南签定了《债务豁免承诺函》,约定“当西藏山南公司 100%股权变更至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时,科林环保同意豁免西藏山南上述应付未付合同款中 44,504,408.37元的支付义务与上述应付未付其他往来款 20,184,701.20元的支付义务,并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4,504,408.37元,核销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11,307,665.33元,转回坏账准备至投资收益 1,591,755.45元。集达电力同意豁免西藏山南上述应付未付合同款中 1,300万元的支付义务与上述应付未付其他往来款 12,509,180.87元的支付义务,并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00.00万元,核销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7,232,728.88元,转回坏账准备至投资收益 40,467,688.86元。上海科凛同意豁免西藏山南公司应付未付合同款 519.50万元的支付义务,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山南项目公司替本公司代付上海康定运维费共计 31.5万元,即账面豁免应收余额为 488.00万元。并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282,645.32元,转回坏账准备至投资收益-2,597,354.68元。综上:本公司共计豁免西藏山南应付未付合同款 62,384,408.37元与应付未付其他往来款32,693,882.07元;共核销对西藏山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2,384,408.37元与其他应收坏账准备 18,540,394.21元;共转回坏账准备至投资收益 39,462,089.63元。

  53,967,591.63元债权;集达电力对西藏山南公司仅享有 7,290.00万元债权;上海科凛对西藏山南公司不再享有债权。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对西藏山南公司享有债权合计为 126,867,591.63元,其中:科林环保应收账款53,967,591.63元;集达电力应收账款 7,290.00万元。

  集达电力与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电力公司)于 2017年 7月签订了《履约保证金协议》合同金额为7,158,5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11,808,203.00元,菏泽三锐公司依据《履约保证金协议》应返还本公司履约保证金款项 11,808,203.00元。鉴于菏泽三锐公司与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签订了《菏泽三锐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帝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菏泽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175三锐公司100%股权。根据本公司与菏泽三锐签定了《债务豁免承诺函》,约定“当菏泽三锐公司 100%股权变更至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时,本公司同意豁免上述菏泽三锐应返还本公司的履约保证金 11,808,203.00元的支付义务”。当《债务豁免承诺函》签定之日起,豁免对菏泽三锐公司履约保证款

  A.应收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款项收回/转回情况 2019年 9月 23日,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电气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年 12月 31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 03破 145-17号,确认本公司的普通债权金额 12,036,437.07元,同日,本公司收到中电电气公司部分清算款 962,914.96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对中电电气公司债权金额 31,541,051.72元(核销前),核销部分金额 19,504,614.65元,核销后本公司对中电电气公司债权金额为12,036,437.07元,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收到中电电气公司清算款 962,914.96元,故本公司对中电电气公司债权金额为 11,073,522.11元,2021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收到中电电气公司清算款 754,684.60元,故本公司对中电电气公司债权金额为 10,318,837.51元。